各縣(市)區總工會、產業工會、市總直屬企業工會、基層工會:
根據中宣部、司法部、全國普法辦《關于開展2010年“12?4”全國法制宣傳日系列宣傳活動的通知》和全國總工會普及法律常識辦公室關于開展2010年“12?4”全國法制宣傳日系列宣傳活動的通知精神要求,為繼續做好“12?4”全國法制宣傳日系列宣傳活動,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:
各級工會組織要按照中宣部、司法部、全國普法辦《關于開展2010年“12?4”全國法制宣傳日系列宣傳活動的通知》要求,及時與當地司法行政部門進行協調溝通,結合本地區、本部門實際情況和特點,制定出法制宣傳日系列活動方案,認真抓好落實,切實做好“12?4”全國工會系統法制宣傳日的系列活動。
活動結束后,請各縣(市)區總工會、各產業工會、省直企業工會于12月10日前將活動情況書面報送市總普法辦(市總法律工作部),市總普法辦將以適當形式予以通報。
聯 系 人:蘇新娜 周衛東
電 話:2916490
傳 真:2928464
電子信箱:pdsflb@163.com
附件:中宣部司法部全國普法辦《關于開展2010年“12?4”全國法制宣傳日系列宣傳活動的通知》
平頂山市總工會法律部
2010年11月28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