文件正文 為健全工會審計監督制度,督促被審計單位對審計發現問題的整改落實,進一步強化經審監督實效,根據《中國工會審計條例》和全總、省總有關規定,現將《平頂山市工會審計整改督查實施辦法(試行)》印發給你們,請認真貫徹執行。 附件 審計整改督查實施辦法(試行).pdf938.47 KB